第10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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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行之想要拍的那个电视剧,名字叫做《他是仙》,剧情走的是鸡飞狗跳傻白甜路线,要深度一点没有,但肯定符合那些单纯想要娱乐放松一下的剧迷。小说

向小日是个校草。

在同学们眼中,向大校草那真是无比的高冷,成绩特别好,体育也很棒,喜欢他的同学男的女的都能凑成一个连队,可他却万花丛中过,一副尔等凡人休想打扰我修仙的无情样。

谁也不知道,向大校草内心深处其实是个怂货,他有比较严重的社恐,很多时候你以为他是高傲不凡,实际上他却是害羞的快要晕过去了,耳朵尖红红的,只能用冷面来应付过去。

美好的误会一直这样持续着,直到有一天,向大校草睡着睡着觉,天上突然掉下来个帅神仙。

这神仙长得没得说,可他白痴又啰嗦,让人简直忍不住怀疑他是哈士奇成精,唧唧歪歪上蹿下跳,就没见有个闲下来的时候。

神仙鬼鬼祟祟的跟向小日说,他是给仇人打下凡的,那仇人凶神恶煞青面獠牙无恶不作,他一时不察着了仇人的道,现在一身法力尽失,只能躲在凡间避难。万一他被仇人发现,那完蛋了,他肯定会被仇人用最凶残的方法弄死的!

向大校草又不是傻,怎么可能相信他?

但神仙哥哥拉着他出去转了一圈,除了向小日之外,其他人对神仙视若无睹,这么个大活人愣是没人看得见他!而且他还能让东西悬浮、把东西变没等等,还兀自感叹说,要不是他法力几乎没剩下多少,还能飞给向小日看呢~

向小日的世界观被神仙哥哥刷新了,出于好奇好心,他收留了这个从天而降的神仙哥哥。

他们俩先是过了几天鸡飞狗跳的同居生活,神仙天天卖蠢,各种笑料齐出,有时将向大校草气得发疯有时又让他忍俊不禁。慢慢的,向小日发现了一件事——也不知道是因为这神仙太白痴,还是他只能依靠自己,总之向小日的社恐和害羞病,跟别人在一起时依然故我,跟神仙哥哥在一起时却不药而愈了!

神仙哥哥用最后的一点法力,给自己弄了一个假身份,他跟着向小日上学去了。

向小日的校草身份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有白痴神仙在,他身边就永远不缺事故和笑料,正值青春年华的同学们各有各的可爱也各有各的烦恼,总之经历了一系列喜闻乐见的剧情之后,神仙哥哥找向小日告了白,向小日面瘫着一张脸,实际上却紧张&害羞的差点晕过去。白痴神仙等了他好久不见他点头,围观党们都要急死了,最后还是白痴神仙爆发了小宇宙,恶霸一样将向小日抗肩上就跑!

这还不是故事的大结局。

故事的大结局是,向小日终于发现尼玛什么狗屁神仙啊自己是被这白痴给骗了!

已经成了他男朋友的这只王八蛋就是个普通人,幼儿园时期跟向小日家住邻居,还是同班同学。王八蛋从小就是个小流氓,对当时十分萌萌哒好似小公主一样的向小日“一见钟情”,玩过家家时哭着喊着要向小日给他当新娘,总之三岁看老,他不单是哈士奇成精,还是个牛皮糖成精!

牛皮糖精上小学前就搬家了,向小日记事晚,没几年就将他忘了个一干二净。

他忘了,牛皮糖精却一直将向小日当做初恋情人白月光,小流氓一样的家伙竟然没长成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花花公子,而是成了一个百年难得一见的奇葩痴情种。

他回来找向小日,一见便露出色授魂与的猪哥相,觉得更爱他了。

别人看不出向小日的社恐和害羞病,他却一眼就看出来了。

心疼之余,这只奇葩就撒了一个弥天大谎。

还求爷爷告奶奶,各种手段齐出,拉了一群群演来配合他。

这是向小日一辈子过得最快乐的时光。

天上掉下个神仙哥哥,他一脸白痴相,完全不像传说中的白马王子。

但跟他在一起时,向小日可以做最真的自己,轻松、快乐、幸福。

还没来得及找机会坦白,就突然被识破了大秘密,白痴神仙吓得成了木头人,生怕向小日受到刺激,不肯原谅他也不肯再相信他,然后再将自己封闭起来。

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之后,向小日冷着一张脸,说:“你的法力恢复了吧?来飞给我看啊。”

其实他根本没有生白痴神仙的气,什么是骗什么是爱,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分辨不清?

可王八蛋骗了他这么久,总要收回点利息吧。

然后牛皮糖成精的家伙就突然销声匿迹了。

有他在的时候,觉得吵死了啊啊啊,没他在了,却又觉得连空气都沉寂下来,周围冷清的可怕。

一个月后。

万众瞩目之下,据说恐高症挺严重的“神仙哥哥”突然从天而降,衣袂飘飘,自带圣光,惹得无数吃瓜群众惊声尖叫。

是的,他脚下穿的正是飞天鞋(……)

向小日一等他落地,就将他暴捶一顿。

白痴神仙指尖冰凉,将向小日搂在怀里。

你治好了我的恐高症,我治好了你的害羞病,爱情本来就是两个疯子之间的圆舞曲,唯愿执子之手,热热闹闹鸡飞狗跳,最终与尔偕老。

整个故事,都算是一块夏日清新的小甜饼吧,类似的校园爱情故事其实多的是,之所以是这本吸引了莫行之,让他有了买下版权自己拍的冲动,还是因为那个作者的笔触尤其细腻,将温情和搞笑结合的很好。既然是傻白甜的故事基调,就完全不需要恶心的阴谋诡计和面目可憎的反派,一所青春校园,里面的老师同学都各有可爱之处,狗血也有,但绝不是那种裹着玻璃渣的狗血。

总之,整个故事看下来,你的嘴角都会是翘着的,心情很好。

对莫行之这样的菜鸟导演来说,作为练手之作,真是再合适不过。

王子霄刚看完剧本,就拿着笑话莫行之:“你老实说,飞天鞋这一段,是人家原作本来就有,还是改剧本时你让人给加上的?”

莫行之还等着他潜规则呢,结果他狠话放的很犀利然而却迟迟不付诸行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还能不能有了?所以内心很焦急,懒得理会他的明知故问。

王子霄半点不肯体谅他的迫不及待,兀自躺在沙发上滚来滚去的笑,也不知道怎么就戳到他神奇的笑点了:“你这算盘打得可真够精的啊哈哈哈,魔力女巫找你当代言人太值了,说吧,你打算从他们手里敲多少广告费?”

还有比这个更明目张胆的广告植入吗哈哈哈。

莫行之突然捏住王子霄晃来晃去的白脚丫。

他的脚型很好看,修长白皙,趾甲光洁粉♂嫩,淡青色的血管露出一点颜色出来,却丝毫不会突兀,反而增添了几分勃勃的生气。

被他捏的很痒,王子霄笑的更欢了,还轻轻地拿脚踹他:“你快放手啊!”

莫行之提醒他:“你还要不要潜规则了?”

王子霄摇摇头,诚恳道:“我想了想,觉得这种不正之风一定要从我做起坚决抵制,经历过内心的拷问之后……还是算了吧。”

算个屁!

莫行之目露凶光,一边深刻的反省自己,竟然信了这小混蛋的邪蠢爆了!一边扒下猪皮将王子霄合身扑倒,山不来就我我就来就山,废个甚的话与其浪费时间不如埋头苦干!

武力值爆棚的王子霄这一刻就像一只柔弱无依的小羊羔,那点反抗与其说是反抗,不如说是推波助澜,这无耻的模样让小坑爹系统时常陷入逻辑混乱之中,不明白当初怎么就给自己找了个这样的宿主,从前看他挺一身正气的啊到底哪里跑偏了……

……

俗话说,男女搭配……划掉,有情人搭配,干活不累。

王子霄跟莫行之正值青春年少,精力旺盛的恨不得每天溢出来,就算夜夜笙歌,到了该干正事儿的时候,那效率也是令友邦惊诧的高啊。

这种傻白甜电视剧,他们不到三天就把一切前置工作都给搞定了。

包括找演员,找幕后,找拍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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