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4(1 / 2)
一晃半年过去,夏去冬来,皇子府在不久前换上了端亲王府的御赐牌匾,鎏金的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裴启成了首位被封为亲王的皇子,地位高于众位皇子,仅次于太子裴瑜。他的势力培植很快,尤其收到武将的大力支持,在朝中越发站得住脚,也理所当然地成了太子的眼中刺肉中钉,恨不能将其除之而后快。
不过男主毕竟是男主,主角光环简直逆天,什么暗杀,什么栽赃陷害,什么美人计美男计通通没有用,太子的那些阴谋阳谋全都打了水漂,赔了夫人又折兵,只能紧紧抱着皇帝陛下的大腿,继续耀武扬威。
眼看着剧情顺利进展着,樊远也不敢稍有松懈,这是上个世界给了他惨痛的经验教训。他一边关注着太子一派的动向帮男主出谋划策,一边在他老爹面前装孙子传递虚假消息,顺便打探有用的信息,双面间谍做得不要太出色,樊远觉得以自己的演技完全可以得个小金人什么的。
尽管日常的生活已经非常繁忙,他还尽量抽出时间关注着裴启的动向,不是怕他对自己不利,只是他怕男主在他稍不留神的时候给弯了,那就真的是人间杯具了。
好在目前男主大人没有什么异常,唯一让他头疼的地方就是他时不时就发一次酒疯,频率高到让樊远很担心他会不会酒精中毒。
谁能想到外面人人惧为罗刹鬼的三皇子其实是个内心脆弱的小可怜?!一言不合就要喝酒发泄,一言不合就要喝醉,一言不合就发酒疯……发酒疯就算了,为毛每次都把他当成他娘啊?!
刚开始樊远还会觉得有点心疼他,觉得这孩子不容易啊,爹不疼娘不爱,兄弟姐妹都恨不得他死,各种下毒陷害层出不穷,在这种生活环境下长大不长歪才怪,因为女主的一饭之恩记了十几年也不是不能理解了。虽然对原主是渣了点,不过当皇帝的有几个人不渣呢?所以还是很可怜他的。
但是,再悲伤的故事,你听个十几二十遍还能有什么感觉,裴启这家伙虽然可怜,原主难道就不可怜吗?这完全不能成为这家伙每次一喝酒就拖上他,并且喝醉了总把他当成他娘撒娇的理由啊!不知道你自己力气很大嘛?
要知道,每次男主喝醉,他的脖子和腰都要饱受摧残,被那么大块头的人当抱枕当一整晚,之后他连站直都费劲!现在整个端亲王府都以为裴启那家伙是个好南风的,而自己除了是他的谋士,还兼职当娈、童!真是想想就觉得心痛到无法呼吸!
#我说我其实是直男你们信吗qaq#
#男主大人你敢不敢换个人发酒疯?!#
#这年头谋士真的不好当_(:3」∠)_#
樊远靠坐在马车里偷偷打量了一眼正闭目养神的男主大人,他一身华贵玄衣气势凛然,浑身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场,跟喝醉时的他判若两人。
樊远忽然道:“小五,你说我要是跟裴启抗议,让他以后别来找我发酒疯,会不会有点效果?”
“叮,根据男主这几次的表现,很显然他酒醒后会忘记醉酒时发生的事情,如果主人告知他真相,以男主的个性,极有可能把主人杀人灭口。”
“………那还是算了吧,我再忍忍,反正也不影响剧情/(tot)/~~”
“叮,接下来在东宫的剧情,主人将与女主发生冲突,请提前做好准备。”
樊远道:“没事的,不过是一个无理取闹的小女孩,除了剧本里的台词,其他的我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剧情肯定歪不了。”
“叮………”虽然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却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原作中太子的生辰宴乃是重中之重的剧情,因为在这里男主裴启终于见到了他心里的那抹白月光,他胸口的那颗朱砂痣——女主萧陌璃,同时他也得知了自己这些年来心心念念思慕的女孩,竟然是自己死对头的未婚妻,他出离愤怒了,发誓必要将她夺回。
而作为炮灰的基佬男配,在这里的剧情相比较之下就要简单的多,前面说过了,女主萧陌璃她有点傻有点白有点圣母,但是她还有个特质,那就是她很刁蛮。
这也难怪,女主很小的时候因为长得玉雪可爱得了太子的欢心,太子请求圣上赐婚与他,安乐侯府原本即将走向没落,却因为这意外之喜再次在京城崛起,整个府里谁不把她捧在手心,生怕她哪里磕着碰着,真是宠爱到了极点,使得她性子单纯冲动,也有些野蛮骄纵。
她其实知道太子和端亲王一直是不对头的,这件事整个大夏朝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她不知道萧远其实是他父亲亲自送给裴启的,所以在太子的生辰宴上却见到萧远和端亲王关系十分亲密,心中惊疑不定,心想莫不是因为端亲王最近风头盖过了太子,萧远遍见风使舵投靠了端亲王。
自己的庶兄长投靠了未婚夫的敌人,这怎么可以!这当然必须是不可以的!这就是明晃晃的背叛啊,她日后要如何在太子面前抬得起头!她必须要劝他回头是岸,如若他不肯听,便让父亲家法伺候,看他还敢不敢这般没有骨气!
原作中的萧远其实对自己这位嫡出的妹妹挺有好感的,毕竟她心地善良不像嫡兄那般总是欺侮他,有些小姐脾气也是可以理解的,他觉得无伤大雅。
可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她问责却是他没有想到的,女主一句一句诛心之论如刀剑般射在他的身上,诸如“失去良知不分是非黑白”,“忘恩负义,愧对列祖列宗”,“狼子野心,不忠不义”,每一句都足以让他身败名裂,她却始终睁着一双无辜天真的眼眸,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话有多大的杀伤力。
原主果断怒了,他强硬道:“良禽择木而栖,我投靠明主有何不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