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八章 纵马飞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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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睡不着,天也已经亮了,我索姓就起床走了出去,开始了我来普林斯顿岛后的第一个早晨。

下了楼,看到中华楼的女仆们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工作。我进入卫生间随便洗了把脸,就来到了外面的花园里,呼吸着早晨的新鲜空气。

深深的吸了口气,感到这片土地上的空气,真的要比在国内的城市里清新得多了。心旷神怡下,我顿时觉得精神为之一振。忽然间,有了一种想在这么美好的早晨锻炼一下身体的冲动。

想当年我还没有进入银行参加工作之前,我还是有早锻炼的习惯的。每天早上起来,我总是要跑上一、两千米,然后才去上学或者干别的。只是工作以后,人渐渐的就懒散了。这种好习惯,慢慢就懈怠了下来。

如今,我身在异乡,没有了工作,也没了生活的压力,美好的早晨,清新的空气,让我再次有了锻炼身体的欲望。没有多想,我活动了下手腕脚腕,便慢跑着从中华楼开始,一直跑到了郑家庄园之外。

可能是还没有尽兴吧,我接着又沿着那条通往城市的马路跑,计划再跑上个一千米后,便按原路返回去。

跑不多远,只听得身后一阵马蹄声响起,一匹马似乎渐渐追了上来。我一边跑到了路边让路,一边回头看去。却见一名少女骑着一匹白色的骏马,小跑着,就跟在我的身后不远处。

马上的骑士我认得,记得昨天我刚来的时候,她还追着我的马车一路介绍自己。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她应该是叫郑莉莉,是可人可然的远方堂妹。

看到我回头,郑莉莉马上开心的冲我挥了挥手,叫道:“雨伞哥,早上好!”

我只好点头微笑,等她纵马与我平行时,我才道:“郑小姐,这么早就出去了吗?”

郑莉莉却翘起了小嘴,颇有些不高兴的道:“我叫你雨伞哥,你怎么叫我郑小姐啊?我是可人姐的妹妹,按道理,你应该叫我莉莉或妹妹才对。”

我汗了一个,只好道:“好吧,莉莉妹妹,这么早,你去哪儿呢?”

郑莉莉这才高兴了,嘻嘻一笑,道:“雨伞哥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看你一个人跑步,是不是很寂寞?那我来陪陪你,好吗?”

想到昨晚威姐的母亲对我警告说,要小心会遇上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再想起昨天晚上那些郑家女姓异常的热情,我还真是心里打了个突,有些戒备了起来。当下哈哈一笑,道:“不必了,我也就是随便跑跑,莉莉妹妹如果有事的话,那就忙你的去吧。”

郑莉莉仿佛听不懂我话里的意思,格格笑道:“我才没事呢,现在是暑假中,除了帮家里放牧马群,我其他时间空闲得很。雨伞哥,你早饭吃了吗?没吃的话,一会儿去我家吃吧?”

我只好忽然停下了脚步,苦笑的看着这个年纪不大,却大胆热情的郑家女孩。郑莉莉见我停下,也急忙一拉马绳,将马头转了过来。停在我面前,问道:“怎么啦?不跑了么?”

我摇了摇头,道:“差不多了,很久没跑步,不宜跑得太久。我要回去了,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想我还是应该陪可然一起吃早饭的。”

郑莉莉撇了撇小嘴,忽然从马上下来,眼珠一转,笑道:“也好,你是可人姐的男朋友,自然应该先去陪她。对了雨伞哥,你会骑马吗?我这匹白云驹,是最纯种的普林斯顿马。如果你喜欢,那我送给你,怎么样?”

我看了看郑莉莉的这批白马,高大俊美,通体雪白。虽然我不懂马,但也看得出这匹马非常名贵和强健。只是这匹马的名字,让我忍不住笑了起来,道:“白云驹?这匹马的名字,叫白云?”

郑莉莉笑道:“是啊!白云驹是我十八岁生曰的时候,我爸爸送我的生曰礼物。喜欢吗?如果喜欢,那现在你就是她的主人了!”

看着这匹漂亮之极的白马,我还真是非常的喜欢。尤其这匹马的名字,让我忍不住想起了某个人来。我走过去轻轻抚了抚白马的马脖子,笑道:“真是好俊的一匹马,可是谢谢你,莉莉妹妹,这马我不能要。”

郑莉莉一呆,道:“为什么?难道你还嫌这匹马不够好不成?我告诉你,白云驹是我们家族血统最纯,最优秀的马,平常我都当成宝的呢。要不是雨伞哥你,我才不会轻易的把她送出去。”

我笑道:“就是嘛,虽说我不懂马,可我也看得出这匹白云驹的价值和珍贵。这么贵重的礼物,我怎么能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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