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章(1 / 2)
胡治国彻底低下了头,马彪的死确实和他有着直接关系,如果没有杀害丁德顺这件事,也就没有抓捕骆飞一案,更不会发生以后的事情。
胡治国又交待了和吴海涛一起利用收购县粮食局地皮,大肆侵吞国家资金的罪行事实。
那年10月份,吴海涛找到胡治国,要把粮食局在开发区购买的三百亩土地弄过来,因为他知道那块土地一直没有开发,粮食局由于土地手续不齐,无法进行开发,所以一直闲置。胡治国和吴海涛去看了那片土地的位置,虽然有些偏僻,但市场前景很有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吴海涛知道粮食局当时是以二万元一亩购买的,他的意思是想原价弄过来,他们找到原粮食局局长陈晓,商谈购买三百亩土地的事,陈晓称自己做不了主,说是粮食局现在负债累累,现在连职工的退休工资都发不出来,一切都指望那三百亩土地。目前农业银行也看中那三百土地,想用那片土地抵顶部份贷款,只是在价格上有些扯皮。一时事情还不好办,他俩想到了当时任副县长的邹琼花,胡治国和她的关系非同一般,吴海涛这是知道的。
他们找到了邹琼花,让她帮助想办法解决,邹琼花了解情况后,认为,这里面有着极大的土地差价,是一笔大买卖。虽有一定的风险,但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凭她的能量促成这件事不成问题。他们私下和陈晓、齐发达成共同协议。运作一切合法手续,不能让人看出任何问题。
最后由邹琼花出面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一切都掌握在他们预谋之中。于是。她以县政府的名义,公开专门召开协调会议,同粮食局和农业银行多次协调和磋商,最后一致达成协议,粮食局以每亩二十万元抵顶贷款本金六千万元,表面上这对粮食局和农行都有利,价格上谁也不吃亏。但最大的阴谋还在后面。并在政府会议上通过,使其行为合法化。这是第一步。
然后,她又同市农业银行协商,以经济开发名义每亩四万元价格卖给吴海涛,市农业银行不同意。说是那样资金损失太大了,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上级农业银行不会同意,邹琼花又以县政府的名义找到市农业银行,以土地闲置不利于经济发展为由要求变卖,为了全县的经济发展,农业银行要从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不要只注重自身利益,变卖土地可有利于经济开发。这样做既盘活了呆滞资金,又为全县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
如果一味的固执起见。政府会以经济开发的名义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那样农行一分钱也得不到。因为政府有明文规定,土地闲置三年以上政府有权收回使用权。至于资金损失,那是农行自己的事情,政府部门管不着。
同时让县农业银行拟写可行性报告,声称抵顶土地价值虽高于实际价值。但粮食局濒临破产,已没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只能以土地抵顶贷款,但因价格过高,一时无法变现,实际价值每亩四万元,市农业银行出于盘活资金和政府协调关系考虑,不得不只得同意县农业银行的意见,并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吴海涛终于把那三百亩土地弄到了手,这是第二步。
吴海涛把土地弄到手后,急于把土地以十万元价格出手,邹琼花没有同意,她有自己的想法,这块土地是弄钱的大好时机,目前土地增值特别快,告诉吴海涛不要急于变卖,她会有渠道把土地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去,可是吴海涛没有资金支付土地款,她又以县政府的名义协调资金八百万元,帮助吴海涛渡过难关。
她积极想办法为这块土地寻找出路,几个月以后,通过当时的人大副主任史滨易与远程开发有限公司协商,最后以每亩二十五万元卖给远程开发有限公司二百五十亩,吴海涛一夜之间生了暴发户,在邹琼花的一手策划下,终于走完了第三步。这些人皆大欢喜,各自得到了实惠,金钱合理合法顺里成章到达他们的腰包。
为了答谢邹琼花,吴海涛一次给她五百万元,给胡治国二百万元,齐发和陈晓各七十万元,土地变卖以后,引起当地村民和社会上的争端,有些人上访到县政府,把事情搞大了,为了平息事端,吴海涛利用凌志明、王文桐、朱世斌等人在社会上的恶势力,终于把事情摆平,他对平息事件的有功人员他都给予了一定的奖赏,这些钱都是通过齐发想办法用现金形式支了出来。
没有想到的是,粮食局局长陈晓对这件事的后果感到十分害怕,因为他是当时的法人代表,是变卖这块土地的责任人,一旦有人知道事情的内幕,把瓜分国家资金这事给抖落出来,他头一个就得进去,因为金额太大了,这完全不是失职渎职的问题,那是极大的犯罪行为。他越想越后怕,把得到的七十元退给了吴海涛。
他说自己没干什么事,不想白要这些钱。吴海涛对他的行为很是不满,他们已是一条船上的人,谁都不能退出,一旦有人反水,他们谁都跑不了,他十分清楚最后的结局。并且陈晓时常显露出恐惧的心理,害怕不知那一天被抓。这更使吴海涛他们感到后怕,邹琼花也感到陈晓对他们有着极大的威胁,这事一旦被发现,那么她的前程也就到此为止,她指令吴海涛要不惜一切手段,绝不能让陈晓说出实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一切将化为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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