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财团十四(1 / 2)
隔着老远,沈冲就隐隐约约听到强劲的音乐声,他对身边的女孩说道:“听起来挺热闹啊。”
女孩子年约十**岁,明眸皓齿,颇为俏丽,穿着粉红色的羽绒服,戴着绒线帽子和绒线手套,裹着米色的围巾,搭配的很讲究,时尚又可爱,即使放在二十年后,也不落伍,她笑着说道:“他们是挺能闹腾的。”
“大冬天的闹腾闹腾,可以活血驱寒。”在寒风中,沈冲缩了缩脖子,问道:“你以前经常来这里玩?”
“也不是经常,只来玩过几次。”女孩抓着帽子两边的绒球,向下拉了拉帽子,说道:“北京不像香港,没有歌舞厅什么的,大家就自己捣鼓了一个,瞎玩儿,有时候玩的挺疯狂。”
“无处安放的青春,就该疯狂。”沈冲呼出一口白气,笑着说道:“再不疯狂,人就老了。”
女孩闻言,侧头看着他,在白雪反照的路灯下,她的眼睛亮晶晶的。
“沈先生,你刚才说的真好,是诗歌吗?”
“诗?”沈冲哈哈大笑,du年代这是文艺青年的黄金年代啊,笑过之后,他说道:“我这是胡言乱语,和诗八竿子都打不着。”
“我觉得很好听啊,很美,无处安放的青春,有种说不出的惆怅与哀愁。
威名赫赫的将军,居然有个文艺气息浓厚的孙女……
“这么说吧。”沈冲侧身,躲着扑面而来的寒风,说道:“如果你是阿名,我刚才的话,就是这么说的:瞧你丫那操行,都是大老爷们,矫情什么?玩就玩,不玩滚可你是个小美女,我不能唐突佳人,所以就说的委婉点,其实意思是一样的,和诗歌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女孩发出一阵清脆的笑声,她在雪地里欢快的蹦跳着前行,说道:“沈先生,你可真风趣。”
“那你可想错了,你信不信。”沈冲站在一栋貌似礼堂的建筑前,说道:“只要我进去了,过不了多久,里面就偃旗息鼓,然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我不信。”女孩摇头,她弯着眼睛说道:“只有我爷爷那样的黑面神,才能让他们消停。”
“喂”两人说话之间,走过来一个穿着墨绿军大衣的小伙子,拿着手电筒,一边对沈冲脸上乱照,一边大声嚷嚷道:“这里不准外人进来,走开,走开”
“许小毛,是你吗?我是宁宁。”
“哦,是宁宁姐啊。”小伙子放下手电筒,说道:“不是说你去香港了吗
“我明天才走。”宁宁指着沈冲,说道:“爷爷让我和他一起走,说是有个照应。”
“这位是谁?”
19ru年的北京二月,比后世要冷的多,尤其是刮风的雪夜,沈冲一边跺脚,一边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沈冲。”
“原来是冲哥,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许小毛很伶俐的道歉,说道:“名哥吩咐过了,说你来了直接进去,都怪我眼拙,没认出来,请,请进。”
“好。”沈冲点了点头,走了两步,借着窗口外泄的灯光,看了看许小毛,发现他身材高大,面容却稚嫩的很,似乎只有十五六岁,心头诧异,听他刚才的交际言谈,可不像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娃娃,于是问道:“外面这么冷,你怎么不进去?”
“名哥让我在外面看着,免得有些不长眼的人闯进去,坏了大家的兴致。
“这大冷天的晚上,街上哪有人。”沈冲侧头示意了一下,说道:“一起进去玩,阿名那边,我跟他说。”
“吴子名又欺负你,自个在里面喝酒唱歌跳舞,让你在外面受冻。”宁宁也帮腔,说道:“进去吧,别怕,等会我骂死他。”
“还是不要了,我也又不会唱歌跳舞。”
许小毛犹豫了一下,还是拒绝了两人的建议,他抢先走几步,把厚厚的大门拉开一条缝,请两人进去。
温暖如春的热气,震耳欲聋的音乐,五光十色的灯光,熙熙攘攘的人群,让沈冲为之瞠目,颠覆了他对北京的认知——在他的印象中,19ru年的北京是黑白照片,是灰色的,而眼前的场景,明明白白的告诉他,北京是彩色照片,是鲜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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