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一章 摸底(1 / 2)
朱慕云等尹有海走后,将六水洲上,调查情报处三人的情报,向孙明华通报了。孙明华也是一名老特工,杨志等人,也是他的手下。于情于理,朱慕云都要告诉他。况且,情报处那些人的情况,他也想向孙明华摸摸底。
“明哥,杨志这个人,怎么样?”朱慕云随口问,他最关心的,还是杨志。
朱慕云跟孙明华在一起,说话比较随便。孙明华也是缉私办主任,这次的调查,虽说孙明华不怎么参与,但该向他通报的,还是不能省。朱慕云仔细研究过杨志的档案,发现他在进入警察局之前,写得不甚详细。
“你不是看过他档案么?”孙明华似笑非笑的说。
朱慕云现在是政保局的红人,但在自己面前,还是这么的谦恭有礼,实在难得。阳金曲以前得势时,除了姜天明外,谁也不放在眼里。
当时曾山和李邦藩,都是副局长。可阳金曲主管情报处的工作,从来没有向曾山汇报过。要不是张百朋还有借重他的地方,阳金曲很难在政保局混下去。
朱慕云则不然,他在政保局八面玲珑,做事圆滑,不敢说所有人都喜欢他。至少,没多少人讨厌他。一个人想要让所有人都满意,肯定不可能的。朱慕云能做到现在这样,已经是殊为难得。
就算李邦藩真的有一天倒下去了,朱慕云在政保局,还是能平安无事。这跟他平常的做人做事,有很大的关系。至少,孙明华就愿意,助他一臂之力。
“档案里的东西,不一定就是真的。杨志在进入警察局之前,是干什么的?”朱慕云问。档案可以造假,而且档案之外的东西,他也不知道。
当然,朱慕云也从政保局的档案中,发现了很多线索。可是,档案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能找到相关人员,再摸一次底,情况才能完全搞清楚。
“你算是问到点子上了,杨志在进入警察局之前,是一名小偷。蹿房越脊那是常事,警察局看中了他上房行走的本事,将他招进了特务处。”孙明华介绍着说。
朱慕云做事,确实很细心。这些事情,自然是不会写进档案里的。如果从档案上调查,甚至向杨志询问,他都不会承认以前的事情。毕竟,当小偷可不是光彩的职业。
“怪不得,杨志的档案上,写着‘特招’,我还以为是送了钱,买进来的。”朱慕云说,现在很多工作都是明码标价,比如说在法租界的巡捕厅,想当个巡捕,可以花钱买。在警察局,想当个警察,只要愿意花钱,也是可以进来的。
只有政保局这样的单位,审核的相对来说,要严格一些。可是,只要愿意,也是可以进来的。总而言之一句话,没有什么,是用钱解决不了问题的。就算是抗日分子,只要愿意花钱,也是有办法想的。
阿二的事,就是明证。抓进宪兵队的人,一般来说,除非“逆用”,否则很难被释放。要不然,不是处死,就是送到了军法处判刑。所谓“逆用”,就是利用叛变者来做工作,从中得到更大的收获。像政保局的一处、三处,都是逆用人员。
可是,马兴标只花了五根金条,小野次郎就将阿二给带了出来。当然,这是小野次郎为了配合马兴标的行动。否则的话,想用金条从小野手里把人买出来,基本不可能。
“杨志进了特务处后,主要用于行动。毕竟我们的一些行动,需要这样的人。”孙明华缓缓的说。有的时候,抓捕嫌犯,需要这种能上房行走之人。
“他为人怎么样?”朱慕云问。作为一名作奸犯科之人,杨志品行不会好。
“当过小偷的人,还能要求他什么?杨志整天好吃懒做、偷奸耍滑,每次参加行动,总是顺手牵羊。为这件事,多次处分过他。”孙明华摇了摇头,无奈的说。
“这么说,他应该是习惯走黑路的人,怎么报信的时候,比普通人花的时间还长呢?”朱慕云疑惑的说。从事发地点,到货物检查场,普通人都不用三十五分钟。但杨志在黑夜还要潜入别人家偷窃,晚上的行动,应该比白天更顺畅才对。
“所以你怀疑他是军统的内线?”孙明华问。朱慕云做事,有些想当然了。
“这种人,军统应该是看不上的。但是,这样的人,为了钱,肯定什么都愿意干。”朱慕云意味深长的说。
“杨志平常花钱,确实大手大脚。虽然到了政保局,但手脚有的时候,依然不干净。平常也没什么朋友,总是独来独往。”孙明华缓缓的说。
“他家里还有什么人?”朱慕云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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