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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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没喝什么酒,他第一个吃罢饭走出了饭厅。不但没怎么喝酒,饭也没吃多少。别人在喝酒高兴的时候,他的心思早飞出了厅外,飞到了北面的宛城——起兵这么七八天了,还没有宛城的一点消息。甄阜在干什么?他怎么还不带兵来?出奇的平静之后,是不是蕴藏着巨大的风暴?前两天虽然派刘忠刘孝两个兄弟去宛城刺探消息,可他们到现在也没回来——俩兄弟不会出啥意外吧?

所以他根本没心思喝酒,只吃了一个馒头,喝了一碗粥,便独自出了饭厅。他准备去城北,看看能不能碰上俩兄弟正好回来。他虽然一向沉稳冷静,但这会却怎么也沉不住气。于是出饭厅去馆舍门口解下自己的枣红马,牵了来到街上。

沿着街路刚向北走了没多远,忽然旁边的小吃摊上“呼”地跑过来一个少女,“嗵”地跳到他脸前喊:“嗨,金哥哥!”

刘秀不免吃一惊。定睛一看,不是别人,正是新任赵县长的宝贝闺女露桃!

露桃这是刚从家里出来。昨夜她又睡下后,不管外面吵得多响也不影响她继续睡觉,直到太阳升高把窗户照得透亮才睡醒。醒来后见爹爹又出去了,只好洗漱梳妆一下,走出家门,到离家不远的县府馆舍门口的一个面食摊上买馄饨吃——平时都是她爹给她做饭,爹不在时她就到这个面食摊上买她最喜欢的馄饨吃。

馄饨煮好端上来,她忽然又想起昨天见到的那个“金哥哥”。其实自从昨天那个“金哥哥”离开后,她的心绪就没平静过。“金哥哥”那可亲的笑容,英俊的面庞,时刻在她眼前晃动,搅得她芳心迷乱,浑身燥热。她想:这么好的哥哥,我要是嫁给他多好!有朝一ri趴伏在他宽阔厚实的胸脯上,被她亲吻,被他抚摸,那将是多么美妙的享受!可是,这个哥哥是哪里人,我怎么才能再见到他呢?不过不要紧,爹爹认识他们,那就一定能找到。虽然爹爹昨天说“不管”,但他就我这么一个宝贝闺女,他要不管的话,我就跟他闹!我拿绳子上吊,拿刀抹脖子,我看他管不管!不过昨天爹爹似乎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声:你以后是皇后的命,将来要嫁的人是皇帝。呸,什么狗屁皇帝,我才不嫁,我就喜欢我的金哥哥!

当然了,如果哪一天我能自己碰上我的金哥哥,那该多好?我一定扑上前去,好好亲他一口!

想到这儿,正喝着馄饨汤的她无意间抬起头朝旁边的街路上扫看一眼。这一看不打紧,正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南边的馆舍门口迈着急步走过来。只见这个人,顶盔贯甲,腰挂宝剑,身后还牵着一匹枣红战马。虽然一身戎装,但他那高高的个头,浓密的双眉,明亮的大眼,以及白皙的面庞,还是让露桃立刻睁大了两眼:“呀,这不正是金哥哥吗?!”于是她“呼”地站起,碰翻了馄饨碗也不知道,三步两步跑到“金哥哥”面前,大喊一声:“金哥哥,是你呀!”

刘秀自然吓一跳,定眼一看才看清是新任赵县长的千金,就说:“噢,是露桃妹妹。你,你怎么在这里?”

露桃顾不得回答,睁着俩眼惊奇地盯着刘秀看——这位“金哥哥”穿着这一身戎装,比昨天更显得英武挺拔,高大帅气,更让人喜欢爱慕——要不是旁边还有其他吃饭的人,她真的要扑上去亲这个哥哥一口了!

半天,露桃才激动地说:“金哥哥,原来你是个当兵的呀?”

刘秀笑:“啊,我们是汉军。”

“那,昨晚上就是你们进来打的仗?”

“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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