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偏要惹尘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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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青春期的男孩,哪怕青春无处安放,哪怕长的丑的人没有青春,也总会萌生一些对风花树影的强说之愁。

以及对不可接近、不可企及女孩的躁动和幻想代入的痴念及情怀,实际上便是单相思罢了。

在上一世那个没有尊严和存在感的高中校园时代,秦曜从没有对班上、同年级的女孩产生过任何想法。

哪怕是对班上最美的女孩陶诗语。

而至于同年级最美的校花——秦曜这一世才真正感受到其清冷艳绝的伍玥,秦曜在前一世只是闻其名而未详见其人。

陶诗语的确也很漂亮,但因为同一个班,她有个身份高贵男友的传说秦曜自有耳闻,因而,纵算是意淫,他都不会以她为对象。

但是,薛梦瑶不同。

她比秦曜高一届,不仅不同班、还不同年级,他对她什么都不了解,她也不知道自己的存在,这就完全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自此,他开始多番关注薛梦瑶,比如她在学校里的一些演讲和校园歌手比赛,她在外校的演出等。

他当然没疯狂到做出一些堵人家路、潜伏盯梢她行踪的痴汉行为,不过就是青春期少年的情感宣泄罢了。

另外,他还写了一大堆的属于青春期的“伤痕”文字,来寄托承载他对这个校花的一番“绝恋”之情衷。

当然,他还写过好几封情书,曾想着要寄给她,反正她也不认识自己……

但最终,秦曜并没有寄出那些代表他青春的驿动和那个时代下、那些无奈而悲怆的文字——情书。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一十六年伊人在,可惜秦郎非昨朝。

秦曜轻声一叹,但突然心头一紧,昨天他在班上自己抽屉里摸到了一大堆书信。

因为当时全神贯注于听课和抄写板书,他没时间、也不方便去看,而后他又去了彭老魔办公室、后续又救人,然后离校。

今天同样专心听课,做笔记,下课抄金若晓以前的笔记,他也没注意看那些书信。

次噢!秦曜忽然骤起一身鸡皮疙瘩!

他隐隐记起来,自己前一世正是从高二开始给薛梦瑶写情书,大多数时候都是他在课堂上写的。

这些情书虽然都没寄出去,但他都压在自己抽屉里的一些书里。

他好像记起来,前一世的金若晓曾好几次要翻看他写的这些信,但他都没给他看,而是带回了家里,也最终烂在了家中。

尼玛,莫非老子昨天重生之前,刚刚给薛梦瑶写好了一封情书,而我还没带回家?

不行,我得回去看看!

刚刚放学走得急,金若晓还在座位上做题呢,万一这小子翻看我的抽屉,被他知道了我的秘密,那就糗大了!

想到这里,秦曜就想转身回班级去,但看看时间,不行了,只怕要来不及。

齐叔叔和那些人约的是五点半,万一自己去晚了,齐叔叔陷了进去咋办?

再说,我抽屉里的那些信也未必就一定是我写给薛梦瑶的吧。

我记得前一世我还在杂志上交了两个笔友呢,和笔友之间也经常有书信来往。

退一万步来说,即便那些信里有我写给薛梦瑶的情书,金若晓也不会恰好在今天放学后就去翻看吧。

再退一步来说,即便金若晓翻看到了我写给薛梦瑶的信,他作为我的好哥们,该也不会张扬吧……

这么一想,秦曜就稍许放下心来,然后,他看着薛梦瑶钻进一辆开来的豪华汽车,好像是跑车,看清了,是99款奥迪R8。

车窗颜色很深,秦曜也看不清驾车的人,望着跑车远去,秦曜想了想,前一世,他还真没听说过薛梦瑶在学校里有什么男朋友。

像这么漂亮的女生,就算有男朋友,也肯定是校外的有钱公子官二代吧。

但薛梦瑶2000年高考时,考上了天海复华大学,在华国仅次于青华燕大的名牌大学。

像这种颜值爆表、智商超群的美女,秦曜哪怕在这一世,也都有些Hold不住的感觉。

好吧,前一世自己暗恋了两年的高年级校花,可惜自己从未跟她说过话……

为她写了一抽屉的情书,只是一封都没有寄出去……

在前一世,这个《红豆》女神和自己只可能是两条毫不相交的平行线。

对她,自己只能仰望——

在自己每次考试只能徘徊在全班倒数第三、在自己只知道旷课打游戏,毫无人生规划和前程憧憬的时候。

在将来踏入社会,也只可能居于社会最底层,为十块八块钱的一份盒饭到底要不要加个两块钱的荷包蛋还要考虑再三的时候。

在每当蹲在马路边招工求活、优雅吸烟还吸着路边PM2.5、望着身边那些短裙俏臀白腿的女郎来来往往、吞吞口水、按按裤裆的时候。

在经常展开网文重生似的幻想:要是当年再努力一点、少玩点游戏、多学点知识……的时候。

是的,前一世二十岁之前,自己只能对这个女神仰望,茕茕孑立,自惭形秽。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这条真理似乎不适用于她,上天如此独钟于她,给了她天使般的脸蛋、魔鬼般的身材,还有超卓凡人的智慧。

后来,她在人生的舞台上轻舞飞扬、绰约绽放,玫瑰、紫罗兰、掌声还有钻石堆砌的她,骄傲完美的像个公主,是那般耀目。

不得不说,前一世那些没有寄出去的情书,还有一辈子无法企及的她的高度……这,也算是自己一个小小的遗憾吧。

之所以不是大遗憾,因为自己前一世压根就没有癞蛤蟆要吃天鹅肉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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