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不能给予的幸福(1)(1 / 2)
高楼,大厦,车水马龙。△頂點說,..
路明非低着头在人流中穿行,时不时看看周遭的建筑物与地图进行对比,乱糟糟的头发和苍白虚弱的脸色令他显得很是狼狈。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那种在人群中形影单只却依然盲目追寻的感觉,令他想起那次异常错乱的丽晶酒店卡塞尔学院的面试。
区别只在于一般陌生和非常陌生。
其实追根到底,他现在也没有什么想要去的地方——或者,没有什么能去的地方。
于南方城里从待到大,自然在偌大的北京城里无亲无故,除了酒店以外无处可投靠。又没什么本事被委以重任,于是在大家都在努力追寻虚无缥缈的龙影时,他毅然回归了上网打星际的老本行。
现在出来遛街,也是因为暂时玩腻了。
再次走过一座人行天桥,在确认还没有到完全不认识回酒店的路的地步后,路明非继续放任自己的思想如脱缰的野马一样奔腾。
认真起来,北京是首都没错,但是并不是每一栋建筑都立志向世界最高楼发起挑战,也不是每一栋建筑都具备了某某著名设计师的复杂理念。有的高楼大厦是几十年前的高楼大厦,有的新兴建筑到如今也是半新不旧。除了一些比较著名的建筑物,在其他的地方,路明非甚至有种找到了当年自家城的感觉。
而正是为了这种感觉,他才看似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走来走去。
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如果想要让自己的内心安定下来,恐怕就只能努力寻找一些并不存在的往日熟悉的场景吧?
比如放学后他常去的那个台球室,老板是个高中就辍学然后到外省打工乱晃的家伙,起话来带有一股浓浓的潮汕味,不过人还是很好的,会给他这种熟客留着最好的台子;比如那个营养快线和包夜费比别家低了一块钱的网吧,网管总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带着耳机看一些莫名其妙的港漫和老电视剧。
比如他常常可以一坐几个时的天台,如今有一年没光顾,指不定青苔已经占领了他最喜欢的位置。
那里可以看着城市的日落,等最繁华的cbd区的光辉一亮起来。
尽管与他无关,但那些光亮能够让人心安。
南方城的夜景,便主要是以繁华的cbd区为主;一束灯火,阑珊。他最熟悉的场景,就在阑珊之外的黑暗中,坐看阑珊。
真正大城市的夜晚,才是它们彻底活过来的时候。
他以前在网上逛论坛,翻到过一个帖子,大概是把北京和上海的夜景做一个对比,并且分别拍了照片。上海夜晚的光亮,遍布在繁华的办公楼和酒店上,沿街的灯光反倒不那么显眼,颜色暗沉,仿佛将灭将熄的香火,或者冷却的熔岩。
不远处的水面倒影出建筑群模糊的光影,尖尖的东方明珠塔独树一帜。
而在北京,亲眼见证过之后,则更令人叹服。
蓝、青、黄的建筑灯光只配显出一种色彩搭配的缀,真正令人讶异的,反倒是道路两旁交相辉映而出的金色光影,从高楼上向下看,仿佛一条生机勃勃的金色动脉,交织又分散着联通构成了这个最为重要的城市,供给血液般的车流涌动。
却找不到阑珊的光芒。
卡塞尔学院处于群山环绕之中,幽静,也无耀眼灯光。在那座他曾开着布加迪威龙去看星星的山上,除了星星般的萤火虫,也是一个遥看学院的好位置。
人群之中,似乎也出现了一抹熟悉的光辉。
酒红色的长发一闪而逝,宛如窖藏多年的醇香红酒,哪怕只有一瞬间显露,也足以让人铭记于心、乃至流连忘返。
“诺诺……”
路明非惊疑不定地嘀咕着,头脑从遐思中清醒过来,脚下的步伐不由加快了几分。
戴着棒球帽的酒红色少女行色匆匆,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偶尔会碰撞到几个路人,也没有一句抱歉。
尽管尾随诺诺这种行为如果被她抓到了铁定是一通暴揍,但路明非没法让自己忽视好不容易见到的一个熟人,何况这位熟人的样子还很奇怪。
他的目光始终追逐着那个身影,同时心中也是不出的疑惑。
难以想象,平时总是一副强气御姐风范、并且还喜欢捉弄人的诺诺,居然也会有什么时候这么狼狈,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让路明非仿佛看到了从前的自己。
不,哪怕是现在的他,恐怕也未必好到哪去。
“嘀嘀——”
车流伴随着喇叭声阻绝了他的视线,一个恍神,那抹红色的光晕便出现在了马路的对面。
怎么……走得那么快呢?要去哪里?为什么这么慌乱的样子?
世界静止下来。
各式各样的车辆缓缓停止前进,红绿灯不再读秒,路人们匆匆的脚步在抬到空中之时凝固,保持着或急躁或平静的表情,同led广告牌上的明星们串联一出默契的木偶戏。
颜色开始褪去。
黑白灰取代了五颜六色的现实,冰一般的沉寂与冷漠的颜色沉淀在一起,摇晃却没有水声——时间的水被抽干,现在所存在的只不过是一群濒死的鱼。也许,没有呼吸声便连濒死的资格也没有,成冻鱼未免更加贴切。
唯独一团酒红色的光芒在冷酷的仙境中散发温暖。
“路鸣泽。”
路明非反复咀嚼着这三个字,没有因为眼前违法常理的情况而感到慌乱。这三个字就像是魔咒,无所不能,其吐露之时必有什么出现。
于是穿着黑色西装的路鸣泽就真的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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