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夜遇(2 / 2)

加入书签

十万年而今,我长开了许多,伸出翅膀来也可以些许遮挡一会子天日了。可是这化人的时候身形依然矮了些,平日里不觉得什么,今日走过那仲殷身边的时候他塞了夜明珠给我——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指尖划过了我的肩头,我在那一刻无比清晰的意识到,我真他叉叉的矮了点。

因着身高的原因我十分不爽,简单地答了他一句:“老身在此谢过了。”提起裙摆就溜。

凡间有个说话很有意思的凡人,有一句话是那么说的,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简单的说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如果我今天倒霉了,那我这一天就别想安稳。果然刚抬脚走了两步,一道灼灼的目光堵住了去路:“她是谁?!”

语气灼灼目光也灼灼,那一声颇有些当年我趴着云缝偷看下界时,所见的河东狮吼的风范。那作河东狮状的女人很是被我和师兄师姐嘲笑了一段时间,可惜此时此地的这活生生的范例他们是见不到了。

“东禺山的无央上神。”身后的人倒是答的干脆。

“你就是来见她的?”那女人终于行的近了些。

我愣了愣,这女人莫不是他娶的那个鬼族女子落葵。

手里的夜明珠光色清清淡淡,隐约可见一双秀眉,两只杏眼,尖尖的下巴,面色有些惨白。模样算不得惊艳,但是耐看的很。

“不不不,老身只是路过。”我赶忙把自己扯干净了,这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我实在是没什么理由干涉。就算那仲殷把老身说成草木也罢说成磐石也无妨。

“十三,你就那么着急和我撇清关系?”他说,声音不冷不淡的听不出什么感情。

“老身原本就只是路过……”我话还没说完,却被那仲殷一把抓住胳膊,“走,我送你回家。”

我蒙了。

这……仲殷是唱的哪一出?当日他娶了鬼族公主,我们便默契的互不来往。看他夫人那满脸通红眼含怒意的,很明显是误会了什么,他不急着解释,反倒是做些莫名其妙的事加深误会,真是……继九灼之后的又一个变态……

我怎么总是认识变态啊。

“老身身子骨尚且健朗,法术几万年来也未曾荒废,遇到什么妖魔还有这力气斗上一斗,就不劳神君费心了。”我不动声色的掰开他的手指。他既然娶了人家公主,便自然是爱人家公主的,断断没有为了什么不测要挟去娶他不爱的人的,他性子一向如此,我倒是清楚,他这当着夫人的面子来拢我手臂,想必是借此机会醋上他夫人一醋,不知他夫人又何处怠慢他了。

“仲殷你……”他夫人只说了这几个字便抿着煞白的嘴唇不曾开口。

“老身说到底还是年纪大了,没功夫与你等小辈开解,且让老身先行一步。”我说。

“十三,你当真如此绝情。”夜里黑糊糊的,我收起了夜明珠。

“老身实在是无话与你可说了,仲殷神君。”略略一回忆,“当日借你们昆仑西泽的五敛子救人的情,老身承着,今日收你夜明珠的情老身也承着。东禺山的仙障老身虽下的厚了些,也绝难不倒神君你,若是想讨这番情意回去,老身自当还了与你,今日一天老身疲乏的很了,实在是没精气神再与神君掰扯那些旧事,祝神君与这落葵公主和和美美早生贵子。”

这仲殷论起来是小了我三万岁的平辈,那公主倒是小了一辈,也绝无与她作揖的道理。我没奈何的隐了身形展翅越上九天。

风声在耳边呼啸的时候,心里终于安定了些许。事情弄到这一步上,我也着实无奈的紧。与师父一起修行了两万年,得到师父真传的除了那些法诀要领,唯一的恐怕只剩下事情过去了就不要再想了这句话。

说这句话的之前,我正被昆仑山上的一个母狮子精追求,许是因着我没长开又时常穿着男人穿的长袍与师兄们厮混在一起,那母狮子也把我当成了男孩子。那母狮子曾带我在昆仑山中的树林里四处奔跑,我十分开心,也曾化出那雌雄不辨的原身来带着那母狮子看了看四海同天。后来有一天我偷了师父的酒出来与那母狮子分了喝。她喝着喝着却说出喜欢我这种话,我颤颤巍巍的与她说,我是个女的。她又喝了一口酒说不在意,你法诀修的好,变革男身什么的也不是难事。

她有那份心我却没那份意。两万多岁上着实见识短浅的很,竟不知道与她说什么。登时飞奔回了师父住处。

我躲躲藏藏了七十八年没出门,那母狮子在外面守了七十八年,四师兄那愿意传话又心软的常与我说,小十三你看那么大的风那姑娘还在外面等着你呢,你看那么大的雨……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后来她却被脸上有道刀疤的公狮子给拐跑了。许是觉得我纵使一辈子捏着诀儿变作男儿身也没着那公狮子强壮,终究是个小白脸吧。三师兄与我这般分析了分析,看了看我面皮摇了摇头并着叹了口气。

我觉得甚是委屈,四处翻了翻把正在炼器的师父翻出来站在他面前哭的很没道理。那时师父正在炼一个送给酆都大帝的炼魂神器,大约长成个八角的玲珑塔状,我这么一闹他又要重新来过了。可他没拦我也没怪我,于是我觉得师父真是天底下最近人情的一个神仙。他拿着他略带着薄茧的大掌覆在我头顶说:“小十三,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自己想着反倒是心酸。”当日师父陪我坐在酒窖里喝到天黑,那还是我第一次喝那么多酒。师父那温热的手掌和那句话一直留在我心里。

第一次记忆总是深刻些,因着这三万多年我牢牢记着师父的话,也着实没想起来我和那白泽族的太子还有那么一段往事。

三万年大概当时的事主灰都化没了,我却仍活在这事主留下的阴影里。有个人说所谓混得好的必然有他付出的代价,天道永恒,从未曾变过,也不曾因着谁变上一变。欠人的还不清就要受着这苦。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