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知情不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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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江南正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生那二起”涉嫌违纪”事件后,江南局党组立即启动应急方案,采取了二方面的措施进行应急处理。一方面是动用一切力量,想尽一切办法,尽可能挽回经济损失;另一方面是对树大明等“当事人”进行内部临时处理,稳定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离退休人员的情绪,将负面影响降到最。

在案件没有最后结果时,对当事人进行内部临时处理,这是一种特殊的人事管理制度。具体做法就是案情发生后致最后处理前,将当事人调离原来的工作岗位,换到其他合适的岗位上去,从事一些具体的事务性的工作。正常情况下,是由上级岗位往下级岗位调,或重要岗位往不重要岗位调。它实质上是一种对当事人的临时劳动改造措施,让当事人进行自我反省。

在此期间,如果你有什么思想需要向组织汇报,有什么问题需要向组织交待,有什么心迹需要向领导表白,你都可以在此期间进行。这实质上是给当事人一个反省的时间。在组织上没有最后处理你时,如果你在这个时期把握得好,对以后组织上对自己的处理有很大的帮助。

话那二起”涉嫌违纪”事件发生后,树大明、方建军、方丽红三人立即被宣布停止一切职务,然后就是配合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江南局案件调查组,被询问,被审查,最后是上庭作证。几个月后,侦破工作暂告结束,树大明被调到白水局正气大厅打杂,方建军被调到黑山局金蛇办事处打杂。而方丽红则停止会计工作后,继续留在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办公室,配合龚仲做一些事务性工作。

而龚仲这个所谓的当事人之一,自从上次被叫到八楼会议室,被赵一局长亲自询问,以及黑山公安局办案人员电话威胁未果后,司法部门和以赵一局长为首的江南局党组,就再也没有为案件的事找过龚仲了。龚仲还是继续担任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还是一如既往的工作。董昕副主任给他安排的工作越来越多,不久还被再次安排负责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随着司法机关的介入,那二起“涉嫌违纪”事件很多不为人知真相,逐渐暴露在人们的面前。特别是黑山司法机关不停地找树大明、方建军、方丽红等当事人进行询问、审查、上庭作证,就连出纳敬菲也曾上庭作证,但其中却没有龚仲的身影。对于这种奇怪的现象,江南局的干部职工以及离退休人员,私下的议论声也就慢慢地大了起来。

有人疑惑地问道:“这案子不是树大明等四个人一起搞的吗?为什么司法机关只审查树大明等三人,却不审查龚仲?”有人微微一笑,解惑似地回答道:“你不知道呢,龚仲是被树大明、方建军、方丽红等人冤枉的,他根本就没有参与,司法机关当然不会找他。”

有人再疑惑地问道:“局党组不是公布龚仲是四个当事人之一吗?难道局党组还会冤枉他龚仲?”有人偷偷地往四周看了一下,将声音再降低八度,在那人的耳边悄悄解惑道:“你不知道呢,当时树大明等人异口同声地是他们四个人一起搞的,龚仲毕竟只有一张嘴,怎么得过他们三人?!”

有知道内情的人对这种解释嗤之以鼻,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你的只是表面现象。我了解到的真实情况是,当时调查组是伍钢副局长负责的。而他与树大明是私交深厚的好朋友,他们有几十年的感情,当然维护树大明,按树大明三人的法,将那案子成是四个人一起搞的。”

有人思考了一下,又提出了自己的疑惑:“你的这情况我也知道,但赵一局长那样精明的人,难道就没有自己的判断?再,这案子的事,参加了就参加了,没有参加就没有参加,这是要有真凭实据的,不是象一句话那样简单哟!”有了解赵一局长的人回答道:“这有什么奇怪的?!赵一局长把自己的政治生命看得比自己的个人生命还重,现在树大明等人搞出这样的事来,只要是与案子沾上边的人都会被严厉处罚的。”

又有人提出了疑惑:“那为什么树大明、方建军、方丽红三人被撤职了,怎么龚仲还是继续任办公室主任?这不是明显的不公平嘛!”对于这种疑问,又有人进行了解释:“这很正常嘛!公布四个人一起搞的,是在案情暴露后不久;处理他们当事人,是在司法机关介入,并且已经有基本结果以后。”

对于这些议论,有明哲保身漠不关心的人提醒道:“是三个人还是四个人搞的,关你们什么事?与我们又有什么关系?还是少议论这些是非,做好自己的事,睡好自己的觉,玩好自己的牌就行了。”在机关里,是最忌讳议论一些单位上敏感**件的,就如大家都知道的事,上面却被一张薄薄的纸遮盖着,但大家都能接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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